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桑郡霞 黄飞)“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建立律师接待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律师从预约到阅卷十分方便,感受到最大便利。”日前,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对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律师接待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丰台区检察院共接待律师1750余人次,其中接待律师阅卷430余次。律师感受最深的是“办理业务仅需来院一次”的办事效率。
记者了解到,丰台区检察院律师接待制度建设始于2011年。4年来,该院不断完善律师接待制度,先后制定了《律师接待工作规定》《辩护律师(辩护人)阅卷须知》《听取辩护人意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为抓手,努力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条件。该院在《律师接待流程管理》中,对律师预约、接待、阅卷、听取意见都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打造出方便快捷的预约、接待、阅卷“三大平台”,实现了“律师来院一次即能完成业务办理”的目标。
丰台区检察院还结合实际相继建立起“律师预约台账”“律师阅卷台账”“律师查询台账”等一系列律师接待业务台账,对律师接待中的各项业务工作详细进行归类登记,设立律师意见簿畅通律师意见反映渠道,建立追踪监督服务制度,敦促办案部门及时回应律师诉求。
(原标题:律师来院一次就能完成业务办理 北京丰台:健全制度为律师提供最大便利)
[责任编辑: 曹婷]
来源:最高检察院网
http://www.spp.gov.cn/zdgz/201508/t20150817_1030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