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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日期:2018年02月02日 10:26

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高原平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各种生产资料的流动、重组、融合日益频繁,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已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党长期执政社会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强产权保护的根本之策。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必须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体现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多次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庄严承诺。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通过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依法保护产权,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更是必须肩负的法定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6年11月28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推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实在在举措,全方位提升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攻坚克难,压茬奋进,开启了产权司法保护新征程。

  “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等等,这些具体举措,直面矛盾、直击关键,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迈出了新的步伐,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认为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向国内外、全社会释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201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对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作出具体安排。1月28日,顾雏军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约谈原审被告人顾雏军及其辩护律师,全面听取其关于该案再审的申诉理由等意见,再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一批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七个案例包括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六种类型,分别反映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守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法慎用保全措施、纠正违法执行行为、加大国家赔偿力度等方面的工作。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与全国工商联高云龙主席一行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准确了解和把握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司法需求,共同推进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相关工作。一环扣一环,一步又一步,人民法院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誓将这些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行到底。有评论认为,这些都是扎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和实际行动,司法的主动作为和担当是新时代产权保护的“强心剂”和“稳定锚”,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和活力,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伟大时代应有伟大作为。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刻认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着力点。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更高的工作水准,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引导形成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机制和社会氛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汇聚信心力量,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