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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共同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日期:2018年03月02日 09:57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共同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荆龙

图为 最高法院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座谈会现场。孙若丰 摄

  3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座谈会,欢送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迎接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和第五批法律实习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的重要作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制度创新。两项制度自2015年实施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高校的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严格管理、加强保障,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倾心投入、发挥所长,研修、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促进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取得良好成效。

  周强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学理论研究,推进司法实践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交流互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周强要求,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始终坚持正确理论指导,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要重视发挥法律研修学者的理论优势和专长,充分运用法学理论研究最新成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要坚持面向司法实践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强对法治实践的理论提炼和总结,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促进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要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把法学研究平台和法学教育课堂延伸到司法审判一线,不断提高法治人才培养水平,培养造就更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适应法治实践需求的高质量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认真总结经验,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合作。要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职能和责任分工,加强成果研修成果转化。要完善培养和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保障,不断改进研修、实习条件,做到善用人才、人尽其才,加快人才成长。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要珍惜机遇,培养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经受锻炼、提升自我,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合格的建设者、捍卫者。

  座谈会上,周强为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颁发了研修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座谈会。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海燕,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张玲,第五批法律实习生代表、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程溪,高校代表、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等先后发言。部分高校代表,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和第五批法律实习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