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破除体制羁绊 促进公平正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许聪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习近平
回望来路,不忘初心,勠力前行。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改革呈现出渐次展开、破浪前行的壮美景象。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脚步将依循党中央指示继续奋勇前行。
新时代改革继续前行
党的十八大明确发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占据了相当篇幅,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司改蓝图更是灿然绘就。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明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推进司法改革”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要求不断在细化、提高。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破藩篱”“啃硬骨”“涉险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脚步坚实而有力。
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法官员额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全国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一项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进入新时代,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变化,人民法院将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态度继续深化改革,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如是说。
以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人民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的红利在渐渐展现。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为推进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立案难题,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陈满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为构建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改革一直在路上
2018年,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改革工作意义重大。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在重要时间节点上回望历史、汲取经验,就是拥抱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的最好姿态。
回首过去,五年来,全国法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之路上砥砺前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完成——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已经在全国推行。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初步建立人员分类改革制度。
纠正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让打官司难成为历史。
组建6个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覆盖白山黑水椰林篱寨,就近服务群众。
……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保驾护航,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筚路蓝缕,曾经创造的成绩令人瞩目;昂首阔步,明天的改革更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