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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规范审理 以公开倒逼公正
日期:2018年03月12日 09:55

用制度规范审理 以公开倒逼公正

——人民法院推进减刑、假释改革综述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敏 潘玲娜 赵斌成 曾亚妮

吕韶文 制图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当前,全国的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整体上是好的,但也出现过个别不规范和“暗箱操作”的现象,社会反响强烈,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损害巨大。为规范减刑、假释制度的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并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不但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而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公开促公正,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程序:抓住关键节点

  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视频会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其抓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运行中的关键节点,向全国各级法院提出了明确的执行性要求,其核心是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体现了人民法院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强决心。

  之后,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14年4月公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减刑、假释程序进行了规范:一是强调司法公开,即材料公示、开庭公开、裁定公布,使得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暗箱操作”无处藏身,司法腐败没有空间;二是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的一些关键节点进行专门规范;三是明确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各参与人的职责和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沙沨说:“人民法院积极进行减刑假释制度改革,明确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审理方式,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从实体上统一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坚持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杜绝减刑假释案件中‘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切实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关注实体:细化、统一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变更的法律制度,统一全国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2016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6)》)。该规定明确了减刑、假释的性质及适用要求,依法严格规范“从严控制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细化了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减刑、假释的新规定,完善了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及减刑幅度的规定,倡导扩大假释适用。

  与此同时,该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司法实践中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难点问题,例如罪犯又犯新罪以及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发现漏罪后,已经实际执行刑期、减去刑期的处理;减刑、假释裁定在再审案件中的效力认定;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与减刑、假释关联等,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便于实际操作。

  有别于《规定(2014)》侧重于程序,《规定(2016)》侧重于实体,其进一步完善了刑罚执行变更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统一了全国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有利于从实体制度上进一步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减刑、假释对于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人民法院为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做了大量工作。国家层面法律齐全,回应问题及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广东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也联合出台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实体条件和程序等。尤其在公开接受监督方面,法院做得很到位,‘提请公开、裁前监督,审判公开、陪审监督,文书公开、社会监督’等做法都很好。”

  科技助力:开通信息化办案平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建设了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该平台已于2017年11月23日正式开通,并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届时,该平台将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即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说:“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广东法院较早就在开始信息化辅助办案的探索,并不断完善、更新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立足协同办案、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全方位智能化解决问题,不仅促进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更有助于节约司法成本和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主任杨帆说:“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开通,很好地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主动建立信息化平台,体现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水平,更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和阳光执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