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港澳代表委员热议宪法修正案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欢 周文其
全国两会期间,多名港澳代表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改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总结过去、引领未来,具有历史必然性,我对此高度赞同。”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说,自宪法2004年修改以来,国家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各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把这些重大变革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今后工作的遵循,正当且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归侨总会会长刘艺良说,修宪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反映了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愿望。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是宪法修正案草案投票表决时的监票人之一。她说,整个表决过程真实公正。
陈曼琪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的发展经验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广泛共识制度化、法律化,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新时代要有新发展,我支持修宪,这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招商局集团董事李引泉说,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共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一大体现。
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深远。李引泉说,此次修宪,印象最深的就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这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使宪法适应新时代、新发展要求,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让我对国家未来发展更具信心”。
李引泉说,宪法修改后在诸多方面适应了国家发展的形势,国家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有利于保持政治长期稳定,确保正在实施的国家战略持续向前推进,有利于国家抓住历史机遇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创会主席简松年说,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对国家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作出的重大调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陈曼琪说,设立监察委员会将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起到巨大作用。“增强对公权力进行监督,能够确保民众赋予的权力更好地用来为民众谋利益。”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马逢国说,这次修改宪法,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中的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他建议继续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全国人大的宪法法律监督,推动宪法准确实施。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陈曼琪认为,此次修宪兼顾内政外交,充实了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担当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