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蓝图 新的征程
——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平凡的一年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石页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五年来,人民法院致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3万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回望已经过去的2017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紧跟新时代的脉搏,办成了在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几件大事。
一是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完成顶层设计。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该意见。这是两办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司法里程碑式的文件,这意味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
二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规划新的蓝图。2017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第一次系统地、创新性地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达到的八个标准,即:建立协调开放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体系;建立明确统一的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规则体系;建立均衡发展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体系;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长效机制。该事件入选“2017年推动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事件”,并位列第二。
三是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能力迈向现代化。2017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审议高度评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去年和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郑州、天津、长沙、西安15家知识产权法庭,共同构成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5”的新的大格局。
2017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480件,审结202970件,分别比2016年上升46.04%和43.13%。在这一年里,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充分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裁判智慧和专业素养,打造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对真、善、美创造成果的法律“认证”,直接对接人民的美好生活,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2017年,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在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的当下,我们期待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未来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