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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民主 促进司法公正
日期:2018年03月20日 13:34

强化司法民主 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综述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 婧

吕韶文 制图

  司法体制改革中,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各试点法院积极扩大选任范围、完善参审机制、合理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健全保障机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周强院长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全国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让老百姓参与审判——

  强化民主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能够充分体现司法的公开、司法的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民众对司法监督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能够提升司法的广泛性和透明度。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以单行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2015年5月,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开始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希勇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非常认可,他表示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于不同的社会群体,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有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也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李希勇还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组织开展的各种培训活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技能,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和履职积极性。

  科学设计选任制度——

  扩大广泛性,提高代表性

  在人民陪审员改革的试点法院中,两个词被频繁提及,“一升一降”和“两个随机”。

  所谓“一升一降”是指人民陪审员“年龄提升、学历下降”。改革试点将人民陪审员的年龄由23岁提高到28岁,学历由大专降为高中,而且农村及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可以不受学历限制。“两个随机”,是对选任机制作出的重大调整,第一个随机是,改变过去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主的产生方式,从当地常住居民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公民作为陪审员候选人;第二个随机是,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中再次随机抽取,确定正式的陪审员人选。这样就更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上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审员年龄的提升,目的就是要求人民陪审员有更为丰富的社会阅历,对社情民意有更多的了解,更有利于实现法院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降低学历的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普通群众有机会成为陪审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沤江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郭小芹如是说。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油田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开发实验中心高级工程师阿达来提·艾再孜表示,为人民法院这几年人民陪审员工作点赞。她了解到新疆法院的陪审员人数由1753人增加至4428人,参审案件达到32.3万件,一审陪审率达到47.9%,从数据的变化中看到了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的成效。

  许多代表关注着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的深化,尤其是在陪审员的选任方面,希望能更加扩大选任范围。来自香港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联会务顾问谭耀宗和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联副主席陈勇共同提出,希望在粤港澳大湾区吸纳一些港人担任陪审员,主要参与经济和商业案件审判,增加港人对内地司法的了解。

  完善参审机制——

  法官研究法律,陪审员研究事实

  通过两年多的改革试点,试点法院探索形成了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做法,实行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让法官和陪审员各司其职,告别了曾经的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

  之所以要进行此项改革,主要是考虑到司法审判专业性很强,由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问题作出判断,会导致人民陪审员不能、不敢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仅认定事实问题,可以减轻“法律审”对陪审员的“压力”和“束缚”,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密山市柳毛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翟友财表示,通过积极深化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剧团演员、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兼职)陈澄提出,对一些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可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审案件审理、二审案件事实审理,依靠辅助人员的行业知识和社会经验法则来判断夫妻感情真实状况,提高裁判结果的公众可接受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守民也表示,应该切实发挥陪审制度作用。他建议,结合人民陪审员法的制定和审议,配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针对社会舆论关注、老百姓关心且有重大争议的产权纠纷案件,明确适用七人合议庭制度,四名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与三名法官平等参与表决,以有效拉近司法裁判与社会预期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