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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年04月16日 13:51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华网

  为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学校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做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实施意见》表示,要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各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小学生应了解国家安全基本常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中学生应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应接受国家安全系统化学习训练,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能力。

  《实施意见》将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教育部编制国家安全教材编审指南,明确各学段教材编审原则。在大学现有相关课程中丰富和充实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组织编写高校国家安全专门教材。组织修订中小学相关教材,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课程要强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教育,充分体现国家安全意识。

  为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实施意见》指出,要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国家安全教育案例库,分级分类开发在线课程。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组织或参与开发体现国家安全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戏剧、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围绕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意见》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组织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结合政治、德育、历史、语文等相关学科内容强化国家安全教育。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规范学生成人仪式宣誓词,增加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小学教材修订审查,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开展教育督导,将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督导计划,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要确保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各种经费渠道,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