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设为首页 | 客服热线: 010-65181749
 
谈法论道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二座1114室
电话:010-65181749
民商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谈法论道 > 民商
“双十一”促销短信密集“轰炸”消费者,律师:涉嫌违法
日期:2019年11月12日 10:12

 

“双十一”促销短信密集“轰炸”消费者,律师:涉嫌违法 

 

   “双十一”前后,很多人的手机里,这两天都不停地收到各种商家的广告短信,那么铺天盖地的短信“轰炸”是否合乎法律要求?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据悉,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找运营商发送,另一种是通过代理公司发送,而大部分此类信息都是通过代理公司发送的。代发短信业务每条的收费在45分钱不等,发送条数越多越便宜,平均花2000元就可以发送5万条信息,而电话号码则需要买家自己提供。

 

    对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商家未经过用户同意群发广告短信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规定发送广告的广告主,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韩骁建议,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这些不法商家起到警示的作用。如果部分消费者频繁受到广告信息的困扰,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及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严重者涉嫌违反刑法的,还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用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