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制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李贤华 喻伦泰
编者按 高空抛物、坠物最近引起了广泛关注。法律上的高空抛物、坠物,主要是指高层建筑的人为抛掷物、自身脱落物、悬挂搁置脱落物等。高空抛物、坠物易对地面人与物造成巨大的伤害及损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对高空抛物、坠物各国一般通过立法进行规制,严格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制定多项措施进行预防。本版特刊登相关文章。敬请关注。
立法治理
各国对高空抛物坠物的立法治理,重点在民法领域展开,少数国家也在刑法领域展开。
在民法立法治理方面,主要以德国、法国、日本、阿根廷、埃塞俄比亚、俄罗斯等国为代表。
德国规定,因建筑物或者与土地相连的工作物倒塌,或者因为建筑物或者工作物的一部分剥落而产生损害致人死亡,或者损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损坏财物时,土地的占有人对受害人负有赔偿义务。
法国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建筑物因保管或建筑不善而损毁时所致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日本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因年久失修或因刮风自然脱落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阿根廷规定,如果建筑物发生了掉落物、坠落物致人损害,建筑物所有居住的住户都要承担共同责任。
埃塞俄比亚规定,建筑物的占据人,应对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所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俄罗斯虽然没有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建筑物抛物、坠物的责任,但在规定高度危险活动责任中包含了建筑物抛物、坠物的责任,如果因不能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故意所致,法人或公民应赔偿所造成的的损失。
在刑事立法治理方面,主要以美国、新加坡等国为代表。
在美国,高空抛物案件首先是刑事案件。法理认为,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后果,就侵犯了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
在新加坡,只要对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都必须严厉处罚。对高楼抛物肇事者都要给予监禁和罚款处罚。
证据规则
国际社会对高空抛物、坠物致害案件早有明确的诉由和专门的证据规则。
罗马法将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诉求确定为“落下物或投掷物致害之诉”。该诉由可以免除行为人对其无法得知的侵权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只要能够证明抛物、坠物是从哪一建筑物内落下或投出的即可。罗马法的处理规则是:责任应由投掷行为实施者或有关房屋的居住者承担,而不由房屋的主人承担。
英国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创立了“事实自证”规则。案件原告是一名在码头上工作的政府人员,被告是一名拥有很多家货栈的码头老板。1864年1月19日,原告经过被告的一家货栈去上班,被6袋糖砸倒在地。原告称只听到“咔嚓”一声,就被砸晕了。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虽然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确实违反了注意义务,但原告受到损伤本身可以证明被告有过失。根据此案创立的“事实自证”规则,在原告仅提供间接证据证明被告有过失的情况下,可以判断被告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司法界认为,“事实自证”原则为原告提供了一个在不能以证据证明侵权过程时对被告提起诉讼的有效依据。在美国,凡是发生高空坠落物侵权行为,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行为人时,首先判断该事实在没有他人过错时是否会自动发生,如果不能自动发生,则考察该事实的发生是否在被告完全可控的范围内,如果是,则再排除原告故意或者自愿促成该事实发生,认定被告对损害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归责原则
对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有明确的致害人和没有明确的致害人,其归责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在有明确致害人的情况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归责。
违反安全义务。德国法院通过判例创立了社会安全义务理论,根据该理论,可以适用德国民法的具体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有赔偿义务。”
违反注意义务。美国法院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会以“注意义务”来归责。如果由于过失或疏忽而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违反照管义务。意大利民法规定,任何人对其保管之物所导致的损害,均应承担责任。在一个判例中,一个物体从桥上落到一辆小汽车上,法官根据该原则,判定物体照管人承担责任。
在没有明确致害人的情况下,从以下两方面归责:
连带责任。在罗马法中,对投掷物、倾注物致人损害,原则上由建筑物的占有人承担责任。如果从共同住宅中抛掷物体或者倾倒液体,致人或财产损害而又无法查明实施人,则由共同住宅中的全体居民承担连带责任。
共有责任。智利民法规定,如果建筑物的所有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按份共有,则在发生建筑致害的侵权案件之后,由建筑物上的多个所有人按照其所享有的建筑物份额承担赔偿责任。
多元解纷
各国针对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创立了多种解决方式。在法院诉讼领域有民事和刑事两大类处罚办法,在法院诉讼之外,主要通过政府管理职能予以处置。
在涉诉范围内,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判决致害人高额赔偿。在美国,同样是用一颗石子砸中受害人,如果发生在街上只需赔偿100美元,如果是从楼上扔下,赔偿金会增加数倍。
判令集体赔偿。在美国迈阿密,法院曾判决一起高空抛物连带责任案。此案原告在街上行走被从高楼扔出一个瓶子砸中。法官发现有阳台的只有4户居民,因而判决这4户居民集体赔偿。
并处罚款与劳动改造。2013 年,新加坡埔维乐小区底楼地上常出现烟蒂,环境局便衣监视员在楼下安装摄像头取证,最终发现肇事者。法院判其1.98万新元(约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和5小时劳动改造。
在涉诉之外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双方协商和解。2014年12月,日本东京六本木地区受到强台风袭击,一块重达20公斤的木质桌板从公寓飞下,击穿了居民野村家的屋顶,直落一楼庭院。后来查明是公寓6楼的阳台因管理不善落下桌板。日本公寓管理法规定,物业公司未能及时防止高空坠物,市民有权追究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经过协商,物业公司对野村进行了全额赔偿。
行政机关强制取消居住资格。新加坡一些小区在业主入住时,要求业主书面保证不做破坏环境之事,并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责令搬走”的规定。曾有3户人家违规抛物,被法院判处监禁。出狱时他们还接到通知,新加坡国家建屋局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了他们的住房,限期搬出住房。
综合施策
各国在对高空抛物、坠物肇事者依法处理的同时,还推行高楼预防坠落物安全设计和人工智能取证技术,进行综合治理。
支持群众举报。在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将高空抛物与食品卫生、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并列为治理对象。为鼓励市民举报,环境局开通了24小时热线电话,只要接到投诉,调查人员会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纳入租房合同管理。美国纽约曼哈顿高层住宅公寓的租赁合同,包含了防范高楼坠物的内容。合同中规定,不许私自登上楼顶露台或在大楼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还规定,拥有阳台的公寓必须保持清洁,不得进行烧烤。
人工智能取证。新加坡环境局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通过人员蹲守获取高空抛物的证据,效率低下。从2011年起,环境局用高清摄像机和动态数据处理软件监控高楼抛物者,由于掌握了确凿证据,处罚了一大批肇事者,高空抛物现象明显减少。
纳入建筑设计。在美国纽约,大楼的结构设计都有预防高空坠落物的内容,如窗户只供采光不能打开,写字楼和住宅楼没有设计阳台,特别是不在临街一边设计阳台。此外,高层建筑的窗户下边留有空地,确保坠落物不伤行人。在日本横滨市,如果在住宅设计阳台,必须附有预防坠落物的措施设计。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