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
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与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顺庆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对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决定、组织诊断、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工作作出规范。
意见明确了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适用情形,限定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且在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机关前,必须符合特定三种情形。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全面、全程、全时监督等。(魏川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