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引领“科技向善” 遏制APP侵犯隐私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权、频繁骚扰等行为启动新一轮监督检查和规范整治。
早在2019年1月,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明确提出APP运营者不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与用户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
然而,目前手机APP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问题,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监管和依法惩处。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相关立法滞后。毋庸讳言,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散见于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民法总则、刑法等多部法律中,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利用现象泛滥。特别是,针对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过去鲜见有侵权人受查处的案例。
可见,遏制APP侵犯隐私,亟须立法引领“科技向善”。目前,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个人信息保护法已被纳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因此,必须加快立法步伐,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栓”。同时,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
特别是,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数字产业规范发展和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工作,兼顾个人数据保护、创新、效率和安全几个价值目标;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激励社会更好地沉淀和使用数据。
——张西流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