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设为首页 | 客服热线: 010-65181749
 
谈法论道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二座1114室
电话:010-65181749
民商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谈法论道 > 民商
民法典全文即将公布征求意见,明年三月人代会审议
日期:2019年12月30日 11:16

 

民法典全文即将公布征求意见,明年三月人代会审议

 

 

 

[ 中国人大网 ] ( 2019-12-20 10:56:13 )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记者会。中国人大网现场图文直播。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 ] ( 2019-12-20 10:59:26 )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很高兴今天以法工委发言人的身份同大家见面,向大家介绍有关立法工作情况,回答有关立法问题。下面,先向大家通报12月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的情况。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0:26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4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的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议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议案、契税法草案的议案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0:59 )

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有6部:

一、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和民法典草案编纂情况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8年12月以来,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目前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和婚姻家庭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经常委会二审或三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到一些地方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民法典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一编总则编。草案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把“附则”移至法典的最后部分规定。第二编物权编。主要是完善了居住权制度,完善流押、流质的有关规定。第三编合同编。主要是删去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完善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第四编人格权编。主要是完善性骚扰有关规定,完善隐私的定义。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主要是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第六编继承编。主要是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第七编侵权责任编。主要是完善网络侵权有关规定,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

按照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2:10 )

二、证券法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4月对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又于2017年4月、2019年4月进行了两次审议。其间,根据国务院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授权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届满。

国务院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积极开展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目前相关改革措施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落地并平稳运行,为证券法修改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修改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突出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证券市场实际。从改革证券发行制度、规范证券交易行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3:17 )

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四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二是,加强健康教育等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机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完善健康促进措施,明确公民应当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学校按照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和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配合。

五是,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3:55 )

四、森林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植树节的决议,增加规定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二是,进一步充实森林保护宣传教育的内容,提升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

三是,增加森林资源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结果,定期公布森林资源状况和变化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加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鼓励使用林木良种、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等规定,并明确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超出规定标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此外,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森林保护和执法方面的职责。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4:34 )

五、社区矫正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针对社区矫正的四类对象,增加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规定。

二是,增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的规定。

三是,增加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业保障。

四是,明确电子定位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的程序,并对期限作出限定。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5:02 )

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

6月常委会会议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对修订草案的修改完善主要包括:明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并增加相关内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已经实行的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5:33 )

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有5部:

一、长江保护法的起草情况

长江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起草。委员长会议建议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列入12月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将对草案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情况

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是按照外商投资法的原则和精神,取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台湾同胞投资同步享受到制度红利,更好地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

三、出口管制法的起草情况

出口管制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商务部牵头起草。委员长会议建议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议案列入12月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会议上,有关方面负责人将对草案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四、五、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的起草情况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委员长会议建议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议案、契税法草案的议案列入12月常委会会议议程。制定这两部法律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国务院于1985年2月发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分别上升为法律。

接下来,向大家通报近期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10月31日-11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6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法工委还接到了一些群众来信。这里我请记者朋友们积极关注中国人大网,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6:34 )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

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

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二、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共收到40504位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出的49659条意见和41封群众来信,其中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2629条意见,约占意见总数的44%。

共收到6744位社会公众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出的7890条意见和12封群众来信,其中共有1866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121条意见,约占意见总数的25%。

主要意见有:进一步细化落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完善校园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充实网络保护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增强法律刚性。

四、社区矫正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共收到1769位社会公众提出的3905条意见和一些群众来信。

主要意见包括:建议明确“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的关系;细化对社会工作者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业保障。

五、档案法修订草案

共收到102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70条意见和5封群众来信。

主要意见包括:完善档案的定义和归档范围;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更好发挥档案宣传教育和为民服务作用。

六、森林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共收到122位社会公众提出的201条意见和1封群众来信。

主要意见涉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明确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灭火方面的职责;提高森林年采伐限额编制的科学性;对有关部门核发采伐许可证的及时性提出要求。

社会公众和群众来信对上述法律草案所提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有些已体现在相关法律草案修改稿里,有的问题法工委发言人之前已作了回应。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8:35 )

接下来,我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2019年的立法工作情况。回顾2019年的立法工作,还是有很多特点和亮点。

一是立法工作继续呈现分量更重、节奏更快、要求更高的特点。今年,截至10月26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4件,修改法律13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件,这还不是今年最终的数字,12月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通过一些法律、决定。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分量重、节奏快、要求高,一个是外商投资法。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立法成果,为我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加快立法进程,有关方面在较短时间内对主要制度设计和规范内容形成共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1月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为顺利提请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做好准备。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落实好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还有一个例子是制定疫苗管理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国疫苗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疫苗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18年10月开始起草,到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仅用半年多的时间,顺利完成制定疫苗管理法这一重要任务。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9:07 )

二是认真落实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推动宪法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9月专门加开了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09:34 )

三是重要领域立法全方位推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外商投资法、资源税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打包修改建筑法等八部法律,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即将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基础上,形成民法典草案提请审议;制定疫苗管理法,修改药品管理法,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议森林法修订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即将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档案法修订草案。围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围绕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制定密码法,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即将审议出口管制法草案。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0:05 )

四是加强与地方人大的交流有新举措。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指示精神,在每年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首次召开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五是加强立法宣传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及时对外发声,发布立法工作信息。举行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向社会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有关情况、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并就社会关注的涉法热点问题,从立法和人大的角度予以回应。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0:39 )

下面,欢迎大家围绕立法工作进行提问。

[ 新华社记者 ] ( 2019-12-20 11:11:06 )

请您谈一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工作安排情况。谢谢。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1:35 )

谢谢您的提问。作为立法规划室的主任,我非常乐意回答您这个问题。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要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统筹安排立法工作,具体工作由法工委负责。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明年的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民法典草案提请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档案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案。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明年还计划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监察官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等。同时,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立改废释和作出授权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建设,明年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立法与改革衔接的精准度,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二是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机制,为代表参与立法搭建便捷高效的平台;三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使国家立法工作更好接地气、聚民智;四是开展我国法域外适用、新技术新领域等相关法律制度研究,为相关立法提供必要支撑;五是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发挥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六是落实好法工委发言人制度,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英文翻译工作等。在这里也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做好发言人的工作。请继续提问。

[ 中国人大杂志 ] ( 2019-12-20 11:13:45 )

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出指示,王晨副委员长也在第25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总结推广全国人大在上海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好经验好做法。请您谈谈在推广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进一步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方向,有哪些考虑?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4:14 )

感谢你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关注,刚才讲到了我们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他3个联系点是:湖北省襄阳市、江西省景德镇市、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虹桥街道考察时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社区实际,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做了很多接地气、聚民智的有益探索,并勉励街道要再接再厉,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继续作出贡献。栗战书委员长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作出部署。王晨副委员长在今年11月全国第25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专门对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提出明确要求。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在当代中国实现全过程民主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渠道、新的模式和样本,对于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立法,建设法治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法工委正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常委会领导部署要求,深入研究总结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践经验,深化巩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果,计划在条件具备的地方适当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丰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形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更好地发挥人民民主这一全过程民主的优势,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立法工作实处。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 ( 2019-12-20 11:15:15 )

今年8月份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当中对于假劣药的衡量标准和相应的责任制度作出了怎样的调整?谢谢。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5:43 )

谢谢您的提问。假劣药的问题各方面都很关注,也是这次药品管理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关于假劣药范围的界定比较宽泛,标准不够统一,既有根据药品质量界定的假劣药,又有未经审批生产的药品等按假药劣药论处的情形。这次修订,主要以药品质量功效为标准,回归假劣药的本来面目,删去了“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的分类,将违反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单独规定,单独设定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行为从严设定法律责任,着力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了“最严厉的处罚”。一是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比如,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二是大幅提高罚款数额。还以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为例,罚款数额由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提高到“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且规定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也就是说,最低要罚款150万元。三是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既处罚违法单位,又处罚相关责任人。仍然以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为例,在对单位进行没收、罚款、吊证等处罚的基础上,还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四是实行惩罚性赔偿,从民事责任方面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些规定总体体现了严厉处罚的精神,有利于严格责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人民网记者 ] ( 2019-12-20 11:17:43 )

我的问题是,家暴目前一直受到公众的关注,请问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对相关问题的处理?目前有没有修改完善的计划呢?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18:13 )

谢谢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2012年制定精神卫生法,明确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2015年专门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人身保护令等制度作出全面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寻求各种救济手段,包括依法自主提起离婚诉讼。有关方面出台了配套规定,完善了家庭暴力案件受理和处理程序等,一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细化了相关制度措施。反家庭暴力法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作了衔接。

加害人实施家暴,根据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构成犯罪的,可依照刑法有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故意伤害犯罪,虐待罪,遗弃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的规定作了修改,进一步加强了对家暴受害人的保护。

反家庭暴力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中需要继续强化法律的有效实施。

[ 光明日报记者 ] ( 2019-12-20 11:18:50 )

刚才您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由民法总则和各分编草案合并组成的民法典草案,做出决定,提交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民法典编纂的有关背景。谢谢。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23:02 )

谢谢您的提问。民法典编纂是我们明年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各方面都比较关注。因为编纂民法典历时较长,可能大家对它的背景不是十分了解。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取得实际成果,继而采取“批发”转“零售”的办法,确保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也比较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可以说是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岳仲明 ] ( 2019-12-20 11:29:40 )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记者会,也非常感谢大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中国人大网 ] ( 2019-12-20 11:30:12 )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

本文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