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为了解具体条文的修改情况,周泰研究院公众号特整理法条对比如下。需要的说明是,原条文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1〕47号)。表格中,蓝色为删除,绿色为修改,红色为增加,供大家学习、参考。
立案追诉标准(二)
新旧对比表
整理:曹莉、周芳洁、籍蕾
审核:曹莉(曾获“江苏省十佳公诉人”称号)
来源:周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