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8万元以上的。
7、【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一)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
3.严重情节的其它情形。
8、【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4000元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9、【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数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0、【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较大的集资款无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4.虽未达到本款第⑴项的数额标准,但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巨大的集资款无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
4.虽未达到本款第⑴项的数额标准,但向10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
5.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